5日,岳阳林纸公告称,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湖南省财政厅拨付的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共计2986.58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公司子公司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从2013年1月起,销售利用生物质生产的电力达到文件规定标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2014年该公司逐月收到退回增值税合计736.66万元。上述补贴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计入2014年度损益。
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
1、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
2014年12月31日,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4]415号),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湖南省财政厅拨付的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共计2,986.58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森海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补贴资金分别为388.95万元、1,246.18万元、554.99万元、549.91万元、246.55万元。上述补贴资金于2014年12月31日进行了会计处理。
2、生物质发电补贴
公司在2013年10月18日发布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获得大额政策补贴的公告》中公告了“怀化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了《怀化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怀经国税通[2012]399号),公司子公司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从2013年1月起,销售利用生物质生产的电力达到文件规定标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2014年该公司逐月收到退回增值税合计736.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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