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要求,要通过改革,确保到2020年,贵州全省森林蓄积量从现有的2623万立方米增加到3500万立方米。
《方案》明确,按照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四个坚持”基本原则进行改革。《方案》提出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目标:通过改革,建立管理科学规范、政策保障有力的国有林场管理新机制,保障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确保生态功能稳步增强、职工生活稳步改善。到2020年,森林蓄积量从现有的2623万立方米增加到3500万立方米。
此次《方案》明确国有林场改革范围为全省110个国有林场,包括99个事业性质的国有林场,11个企业性质国有森工林场。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合理核定岗位编制、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妥善解决历史债务、完善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等主要改革任务。
《方案》还对国有林场职责进行了调整,明确将国有林场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职责全部调整为承担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良种选育、林业科研、新技术推广、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等生态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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