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市政府印发了《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沈阳市将通过5年时间,使辽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浑河干流稳定达到Ⅴ类水体标准,同时实现建成区基本消灭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等工作目标。
城镇污水集中治理方面,将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为重点,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日处理能力20万吨的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东部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建设;市建委同步完善城市排水管网系统,结合海绵城市及城市管廊建设,组织完成污水处理厂汇水区排污管线建设,推进全市雨污分流改造。2017年底前,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方面,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综合保护为重点,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依法清理;由市水务集团将加强供水厂日常监管,定期检测和评估饮水安全状况;由市卫计委负责,建立完善从水厂到水龙头的卫生监督检测体系。
工业污染控制方面,将以重污染企业排污防控及工业集聚区废水治理为核心,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等“十小”企业进行取缔,对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十大”重点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对沈阳棋盘山泗水科技城等19座工业集聚区实施工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污染整治方面,以宜居乡村建设为统领,由市建委牵头,组织涉农区县,深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方面,以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由市建委牵头,对我市建成区内辉山明渠、细河等黑臭水体实施截污、清淤疏浚、绿化等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