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今年10月前沈阳市有关部门及各地区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具体方案,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执法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并与市政府签订《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状》。
目前,沈阳市辽河、浑河干流达标形式均较严峻。另外,沈阳市建成区内满堂河、辉山明渠、细河、白塔堡河及环城水系均为劣Ⅴ类水体,水质状况均不容乐观。《方案》提出到2020年,辽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水体标准,浑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Ⅴ类水体标准,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方案》要求2016年底前,完成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的取缔工作。将“十小”企业取缔工作纳入项目立项审查(备案)、规划土地审批、环评审批及行政执法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锻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开展清洁化改造。
《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官网建设,严禁未处理达标的污水直接进入农田灌溉、排水系统。对村庄内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进行严格监管,废水经处理后须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农业种植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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