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最新消息显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已完成集体林权确权面积27.05亿亩,累计发证面积26.41亿亩,占确权面积的97.6%,共有1亿多农户直接受益,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林权制度经历了数次变革,始终围绕广大林农与集体林权关系进行调整,探索“分与统”“放与收”的林业管理和经营模式。为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了决策部署。据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介绍,目前,改革进展平稳顺利、成效逐步显现,初步解决了集体林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释放了集体林的巨大潜能,增加了林农财产性收入。
为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张建龙表示,各地林业部门将制定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涉林改革试验示范平台,支持深化集体林改深入探索,及时总结完善好经验和好做法,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把成熟经验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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