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山东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通知,环保部预测预报,市空气质量将连续2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根据环保部、省通知要求和《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3月2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3月3日0时起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1)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造纸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燃气机组排放标准限值,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
(2)城市建成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
(3)城市建成区禁止渣土砂石运输车。
(4)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6)城市建成区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7)城市建成区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运输渣土等室外作业,其他区域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
(8)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9)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