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4月5日讯近日,日照印发的《日照市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6月1日起,日照市现有火电、造纸企业要持证排污,并按照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方案要求5月15日前,完成全市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6月1日起,日照火电和造纸企业须持证排污。
据悉,此次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日照市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的火电机组所在企业,以及有自备电厂的企业。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日照市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以及列入日照2015年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纸制品企业。
6月1日起,日照市环保局将组织开展全市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监管执法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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