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控股于12月6日发布公告,表示于2017年11月9日,已经同新华基金、重庆子公司签订了买卖协议,华侨城控股以13.95亿元人民的价格将重庆子公司51%的股份出售。 华侨城控股14亿元出售子公司股份 华侨城控股与12月6日发布公告,于2017年11月9日,华侨城控股与买方及目标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根据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且华侨城控股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代价相等于人民币13.95亿元之美元等值金额。 于2017年11月15日(交易时段后),华侨城控股与买方及目标公司订立补充协议,据此(其中包括),买方将收购且华侨城控股将按代价出售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 买方与标的公司 买方,新华基金(代表新华1号基金),为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独立投资组合公司。新华1号基金为于新华基金项下的投资组合,其所有股份为独立第三方所持有,乃是通过投资房地产行业产生正面收益。 华邦资本有限公司为新华基金之管理人,主要从事科技、教育、战略新兴产业及不动产行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华邦资本有限公司由华邦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华邦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由华侨城控股及独立第三方拥有35%及余下65%权益。 标的公司为一间位于重庆的有限公司,并于出售事项前为华侨城控股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豪力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由标的公司直接全资拥有。其直接持有重庆公司之全部股本,重庆公司主要从事重庆华侨城置地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重庆华侨城置地项目包括两幅地块,总地盘面积约为179,605平方米。该项目分两期开发,并预期开发为住宅区,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约为448,878平方米。重庆华侨城置地项目一期正在兴建中,将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完成开发。于本通函日期,一期的住宅物业已预售,该物业之合约销售面积和金额分别约为167,134平方米及约为人民币18.6亿元,预期将于二零一八年年底前结转。重庆华侨城置地项目二期开发尚未开始。 所得款项将用于进一步投资和日常经营 华侨城控股表示,此次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有关交易成本及开支)估计约为人民币13.94亿元。预期来自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将以下列方式分配:所得款项约50%(相等于约人民币6.97亿元)将用作未来投资,所得款项余50%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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