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拔山村盛产茶叶,漫山遍野的茶树是当地难得的美景。然而,长期以来茶山深处竟然有一片大型钢架厂房,里面还不时发出刺耳的噪音,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 直至今年5月,拔山村违建厂房“查而不处”问题被当地媒体曝光后,村民们才知道这片占地近2000平方米的兴泰包装厂竟是违章建筑。据了解,早在2014年,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已对此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厂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然而,4年过去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却变成一纸空文,为何“查而不处”,成为群众最大疑问。 拆违资料图 对此,富阳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对情况进行核实。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组发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多名党员干部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是导致违章建筑多年“查而不处”的直接原因。 2014年7月3日,富阳分局通过卫星遥感执法发现违章建筑,并对兴泰包装厂涉嫌未经批准占用土地问题进行立案,并指定富阳分局城区国土所进行调査,案件承办人为土管员梁文忠、陈国祥。同年7月25日,梁文忠、陈国祥向兴泰包装厂负责人马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在15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缴纳罚款。 据悉,当时马某虽然缴纳了罚款,但是并未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富阳分局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自2014年7月作出行政处罚至今,富阳分局从未因此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时虽然有规定,但是我们在认识上没有引起重视。在马某缴纳罚款半年左右,我们就把案子移交到分局监察大队,认为案子这样就算是‘了结’了……”在调查中,梁文忠表示,当时未对此案有足够重视,导致后续处罚不了了之。而时任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城区国土所所长的董振宇,在明知兴泰包装厂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未能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只在工作会议中笼统地进行布置。2014年12月,董振宇调离岗位,却未将此事明确移交给下任所长,导致案件在交接中被遗漏。 2016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亮剑行动”,对1999年以来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的问题进行“结案销号”。然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监察大队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单位,却以“工作量大、时间紧”为由未将兴泰包装厂违法用地案件清理上报,导致案件又一次被遗漏。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当地重视,该违章建筑才被全部拆除。因工作不作为,时任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城区国土所所长董振宇和时任富阳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佟元青均受到诫勉问责处理;其他3名责任人分别受到政务记过、诫勉、通报等问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