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消息,宜宾纸业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发来的《关于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重整项目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了(2021)川0503破4-12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银鸽”)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并终结四川银鸽重整程序。此前,公司已与五粮液集团、四川金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金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之托管协议》,并同意直接控股股东五粮液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之前分别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