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中,发现辖区一家社会单位的厂房顶棚由易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面积约500平方米,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如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聚苯乙烯彩钢板遇火后,中间夹层快速被引燃,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刺鼻性气味的黑色浓烟,还有黑色胶状物质不断掉落,这种材质一旦燃烧,灭火器和消防栓都很难快速将火扑灭。”德城区大队消防监督员张晓菲向一家生产纸箱的社会单位负责人说道。 期间,消防监督员向该单位负责人详细阐述了其违法事实,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告知了实施查封的理由、依据及其在查封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单位厂房进行临时查封。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我们对处理结果无异议,原来不了解这个东西有这么大的安全隐患,光考虑它便宜了,我们马上将彩钢板的材质进行更换,然后好好做个消防安全自查,平日也多多做防火巡查,确保经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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