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省新乡市将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林业发展活力,保持全市林业生态建设良好发展态势,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新乡市将以维护和稳定林权为核心,坚持和完善农村林地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巩固主体改革成果。对集体统一经营和承包到期的林地、对采取股份制形式经营的集体林地和公益林、旅游景区的集体林地,按照要求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明晰林业产权,落实造林受益主体,“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实现“谁造谁有,合作共有”的经营机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新乡市还将进一步规范林木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建设,为社会资本进入林业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林权流转交易平台,鼓励林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林业企业流转。不断探索造林用地流转和补偿办法,确保农民权益,实现政府要绿、农民得利的双赢效果。
为了加强林业合作组织建设,新乡市将鼓励组建各种类型的林业合作组织,继续开展省级林业合作示范社创建活动,加强17个省级示范社动态管理,指导合作经济组织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科技人员,不断提高新乡市林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
在充分利用林业资源方面,新乡市将加快培育平原地区林下种养、南太行森林景观利用、太行山中药材种植加工、金银花及树莓种植加工等四个林下经济产业集群,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选活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实现林下经济年产值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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