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消息,据香港明报报道,证监会去年底兴讼指2007年上市的群星纸业在上市前后夸大其营业额,要求群星向股民赔偿损失,并成功获高院颁令,冻结群星逾19.68亿元本港资产。群星昨向高院申请解除冻结令,但即时被拒绝。
证监会一方指出,群星一直声称财务状况良好,但占群星大部分资产的内地附属公司山东群星纸业,早前却被揭发已于今年2月在内地以资不抵债为由,申请清盘及展开重整程序,令人质疑群星所谓“盈利”的去向。
上市前后涉夸大营业额
证监会早前指摘群星隐瞒上述重大披露事项,令香港市场及证监会一无所知,亦令公众股东利益受到威胁,上月底已取得法庭命令,为群星委任临时接管人兼经理人。法官陈健强指出,有证据显示事件或涉巨额欺诈,令人关注。
已停牌3年的群星纸业一方则称没有夸大营业额,反指证监会根据群星客户的商业资料,间接推算群星的财务状况,低估了群星盈利。法官最终拒绝群星申请解除冻结令的申请。
群星自被冻结资产后,已数度向高院申请解冻部分资金,应付日常营运等。另外,证监会申请把群星前主席朱玉国及其子朱墨群(群星前执董)加入本案被告之列,昨获法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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