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日报报道,证监会去年底入禀指控○七年上市的群星纸业,在上市前后均夸大营业额,要求群星“回水”给小股民;群星因而被冻资19.68亿元,其昨第三度向高院申请解冻部分资产,以应付日常营运及诉讼开支;证监会反对群星申请,指群星内地附属坐拥现金近5亿元人民币,大可调来港应急;高院容后决定是否接纳群星申请。
指附属现金足 可调动
今次是群星这两个月来第三次要求解冻部分资产,法院之前两次只是向群星批出一次过的定额“应急钱”,今次群星要求月支款项,包括每月约56万元营运开支,及由本月至四月期间每月240万元诉讼开支。
证监会反对让群星解冻资产,指群星内地附属公司山东群星坐拥现金接近5亿元人民币,山东群星大可向母公司分红,以此方式将资金调至香港。但群星指这牵涉税项等其他问题,集团亦从未采用过这种运作模式,指证监会的提议不切实际,兼干预公司管理。
群星又投诉,证监会早在二○一一年已开始调查公司,但却一直没有接触其管理层让公司解画。
证监会则向法官陈述案件之严重性,指群星严重夸大营业额,例如群星其中一主要客户明明在○九年已完全停止营运,但群星竟仍录得与该客户有过亿元人民币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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