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纸业控股公布,于1月3日,法院颁令更改证监会于去年12月12日取得之处置资产禁制令。
经更改之处置资产禁制令并不禁止,包括第一答辩人就于1月3日随命令附奉之附表所载之日常商业开支,一笔过提取约79.81万元、(除经于上月20日作出之命令所更改,一笔过提取以支付法律开支之50万元外)第一及第二答辩人共同一笔过提取100万元以支付法律开支,有关款项由指定之银行账户支付给第一及第二答辩人之律师。
该公司股份于2011年3月30日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