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16日下发2016年政府1号文件,即《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并下达工作任务。
《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改善我市水环境状况而制定。《计划》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把国家、省的新要求、新任务,转化深化为南京加强水污染防治的政策举措和务实行动,细化落实为水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和重大工程,使之成为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举措、成为促进转型发展的治本之举。
《计划》明确了我市水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通过强化源头控制、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社会共治,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改革创新治水机制,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制度,严格考核问责,营造全民参与氛围,着力解决总体水环境质量不高、城市水体普遍黑臭等突出水环境问题,最终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提升。
《计划》给出了我市水污染防治总体目标,2017年底前,建成区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计划》还首次提出了水污染防治党政同责的理念,要求逐年制定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确定治理的重要项目和实施进度、资金来源、政策措施、推进要求及责任分工,接受社会监督和评判。
实施《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对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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