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表”,提出今年底前各设区的市要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此外,《实施方案》统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明确推进时间表 《实施方案》确定了2019年、2020年、2022年、2025年的目标任务。 2019年底前,各设区的市要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2个国家级试点城市(合肥市、铜陵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设区的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设区的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所有设区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据介绍,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目前尚处于试点启动阶段。 明确重点任务 此外,《实施方案》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4个方面,明确了13项重点任务,均是垃圾分类各环节涉及到的具体工作。 源头减量 3项,包括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倡导绿色生活、办公,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等。强调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产生垃圾,在生活、办公方面树立适度消费和低碳办公理念、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快递包装和外卖管理上强化循环利用和绿色包装,加强源头治理,减轻垃圾分类管理的压力。 分类投放 3项,包括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等。结合我省实际,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部分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三分法。探索开展生活垃圾“定点”投放管理,提高参与率和准确率,鼓励新建小区按每300-500户规划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老旧小区按楼栋分布情况,合理设置集中投放点;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标准纳入物业等有关服务合同。 分类收运 3项,包括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优化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垃圾实行分类收运管理等。优化垃圾收集站点布局,升级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配备专门分类运输车辆,做到车辆密封性好、分类标识明显、节能环保;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严格将分类后的4类垃圾分别运至资源化回收中心、有害垃圾综合处置企业、厨余垃圾处置设施以及垃圾焚烧厂等进行无害化处置,建立收运台账,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 分类处理 4项,包括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强化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持续提高不可回收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统筹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厨余垃圾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置设施进行处理,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推进以清洁焚烧为主要方式处理分类后的其他垃圾,逐步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节约使用资源的“关键小事”,为做细做实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强调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示范引领、完善支持政策、加强法治保障等五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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